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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发布对我国水产品进口特别措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3日

2017327日,哥斯达黎加发布G/SPS/N/CRI/187,发布国家动物健康决议SENASA-DG-R066-2016,该决议主要规定了自中国进口水产品进口的特别措施,所有中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海捕水产品和养殖水产品必须符合201365日发布的SENASA-DG-628-2013文件要求,对于国家职责管理部门必须完成DCA PG - 002 - 028初步调查问卷,对于进口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农副产品的企业则完成DCA PG - 002 - 034一般资料问卷并进行注册登记。

该决议自通报中国出口水产品主管部门后60天生效;豁免了对于出口到哥斯达黎加水产品重量少于5000公斤的企业的注册规定,但必须有出口地主管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psims.wto.org/web/pages/edition/notification/Regular.aspx?ID=350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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