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宁德市渔业协会召开了“宁德大黄鱼”地理标志使用会议,我会品牌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尤信铃与11家成员企业参加。
会议由协会韩承义秘书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在成员企业的共同参加下,“宁德大黄鱼”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广大消费者认可,但也出现了冒用等侵权行为。经与会会员商讨达成以下决议:(一)2017年品牌委员会会费标准与2016年保持一致,每年一万元。需继续使用者,2017年3月底前需获得许可,逾期按放弃使用处理。获许可使用企业名单在协会刊物网站上公示。
(二)对发现未经许可冒用“宁德大黄鱼”地理标志的企业由协会处以3~5倍会费标准的处罚。具体处罚标准由品牌委员会会议讨论,超过一半成员同意为准。若不服处罚者,将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后续事宜由会议决定。
(三)原有“宁德大黄鱼”许可使用企业2016年未办理许可的,视同放弃使用。由协会书面告知该企业停止使用,若仍发现继续使用者,将在协会刊物网站上通报,拒不停止者,将按冒用报相关部门处理。
宁德市渔业协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