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支持水产品外贸企业疫情期间稳产增效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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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全市水产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产增效,制定如下措施。

一、扶持企业稳产增效。2019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水产品外贸企业,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去年同期60%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给予1万元补助;2020年下半年营业收入达到去年同期80%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给予1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企业外贸进出口额达2019年同期80%以上的,每增加200万元给予叠加1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叠加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外贸进出口额居全市水产品行业前3名的企业,每家再叠加10万元奖励。以上补助和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与受益财政共同分担。

二、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对水产品外贸企业年度内实施的生产性投资项目所需银行贷款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与受益财政共同分担。

三、鼓励拓展线上市场。2020年第一季度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水产品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达750万元以上的企业(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企业标准调整为500万元以上),按其一季度水产品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2020年实现水产品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外贸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四、提升完善冷链设施。2020年水产品外贸企业新建或改造3000立方米及以上、投资总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型高端冷藏设施项目,给予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2020年第二、三季度,每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和新投产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按企业二、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市财政与受益财政共同分担。

六、强化公共品牌宣传。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海洋渔业局及新闻媒体、行业商协会等单位组织开展水产品公共品牌宣传推广,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大型商超等销售渠道开展展销、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共品牌宣传和销售渠道拓展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补助。

本措施适用于在宁德市域注册独立法人的水产品外贸企业或合法登记且运作正常的行业商(协)会,同一项目奖励或补助遵循从优且不重复享受原则。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奖励或补助资格认定时间从20201120201231,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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