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暨新《办法》宣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执法总队的工作安排,12月30~3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联合宁德市支队和福鼎市大队在福鼎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翻阅养殖三项记录、检查药房和养殖池等方式抽查4家大黄鱼育苗场和1家南美白对虾养殖场,并签订5份承诺书。对一家三项记录不规范的养殖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养殖场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宣传和讲解了新《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下阶段,支队将继续联合辖区内的执法部门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宣传、贯彻新《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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