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加强虾产品进口检验措施
2017年3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通告(23-2017):自澳大利亚当地时间3月22日零点起,所有到港进口生虾制品,包括裹面包屑产品(breaded)、去头虾制品(battered)、碎虾制品(crumbed),不论原产地及装船日期,检查比例将由原来的25%提高到100%。进口商如不愿接受检查,可选择转口贸易方式。干扰进口货物查验工作将受相关法律处罚。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industry-advice/2017/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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